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音响、灯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音响、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15977778027
位联系方式:
位:广西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主路13号
联系方式:韦海英189767599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15977778027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音响、灯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05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于 2017年 6月 5 日至 2017 年 6 月 9 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到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附楼一楼购买公开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6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6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集团公司的等有关规定,现就音响、灯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音响、灯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 HC(CZ)2017021G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
A分标: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1
模拟调音台
1
2
三分频垂直线阵扬声器
8
3
心型指向超低频扬声器
4
4
数字功放
2
5
双通道无线话筒接收机
3
6
无线话筒发射机
6
7
有源指向性天线
2
8
同轴天线连接缆
2
9
流动线材箱
1
10
4芯扬声器线缆
400
11
NL4音箱接头
30
B分标: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1
电脑摇头光束灯
44
2
1500W追光
2
3
全规格灯光控制台
1
4
网络解码器
1
5
19芯电缆直通柜
4
6
19芯橡胶软护套线
350
7
橡胶软护套线
100
8
256网信号线
1000
9
信号放大器
8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本项目 :A分标:103万元 B分标:106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有关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等规定
六、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
七、供应商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 2017年 6月 5 日至 2017 年 6 月 9 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到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附楼一楼购买公开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
2、竞标人在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资料各壹份: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资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A分标:10000元 B分标:10000元
投标人应于 2017年 6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递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开户账号:087886120100304013378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以上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分标)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项目有多个分标并允许供应商分别报名的,供应商应按项目、分标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 年 6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 在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网上查询网址: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网。
十二、业务咨询:
1.:广西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主路13号
项目联系人:韦海英
电话:18976759916
2.: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5977778027 传真:0771-5824919
采购单位:广西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6月5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等规定